证券代码:300242证券简称:佳云科技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 2101大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15:00;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和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1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8111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928%;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17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8083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份总数的26.488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80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32885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4%;
4、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759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7%;反对29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
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533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02%;反对29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1%;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749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7%;反对2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2%;
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523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5%;反对2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2%;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670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6%;反对3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8%;
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
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44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87%;反对3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4%;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9%。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657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9%;反对3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3%;
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1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94%;反对3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4%;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5.0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753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2%;反对2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6%;
弃权8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527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3%;反对2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4%;弃权8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3%。
5.02《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665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0%;反对3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7%;
弃权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3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9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53%;反对3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弃权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0%。
5.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659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5%;反对3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7%;
弃权1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3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73%;反对3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弃权1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
5.04《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662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9%;反对3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0%;
弃权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6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46%;反对3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6%;弃权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8%。
5.0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746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8%;反对2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1%;
弃权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520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4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8%;反对2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5%;弃权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504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23%;反对2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4%;
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504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23%;反对2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4%;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3%。
关联股东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持有的
135225900股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672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8%;反对2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
弃权1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46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48%;反对2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53%;弃权1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9%。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专职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651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3%;反对29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9%;
弃权1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
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25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09%;反对29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2%;弃权1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苏绍魁律师及郭渊哲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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