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7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提请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前修订后
第九条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新的法定代表人。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