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瑞丰高材
股票代码:300243
信息披露义务人:桑培洲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签署日期:2025年11月3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丰高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瑞丰高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13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桑培洲
上市公司、瑞丰高材、公司指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指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桑培洲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9811957********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瑞丰高材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桑培洲先生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5%以上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公司于 2025年 9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2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584%。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桑培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28400股,占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000%。本次权益变动后,桑培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521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66%,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的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的股份情况股东名称占权益变动前公司占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总股本比例总股本比例
桑培洲118284005.6000%125212404.999966%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2019年1月21日的持股情况。其最近一次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19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的公司总股本为211220592股;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公司总股本为
250426501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包括被动变化和主动减持。
1、被动变化情况
变动前持有变动后持有变动后持最新公司总被动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比例股本(股)
(股)(股)(%)
回购注销限制性2019.4.1821120559211828400118284005.6004股票
实施2018年度2019.5.2323232615113011240130112405.6004权益分派
回购注销限制性2019.9.1823232285113011240130112405.6005股票
2022.3.16-
可转债转股2022.9.3023232500513011240130112405.6004
限制性股票归属2023.5.1923546330513011240130112405.5258
向特定对象发行2023.12.2025042056913011240130112405.1958股票
2024.1.1-
可转债转股2025.9.3025042650113011240130112405.1956
2、主动减持情况
桑培洲先生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净减持公司股份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57%,减持均价为
11.24元/股。减持后,桑培洲先生持有瑞丰高材股份12521240股,占公司
总股本250426501股的4.999966%,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权利受限情况
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
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全文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11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桑培洲):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3日
12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上市公司名称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上市公司所在地经济开发区司股票简称瑞丰高材股票代码300243信息披露义桑培洲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
务人之名称之住所***
拥有权益的增加□减少有□有无一致行动人
股份数量变化不变□无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上市公司第实际控制人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式(可多选)继承□赠与□其他(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化)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务人披露前
持股数量:11828400股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5.6000%占上市公司备注:以上为信息披露义务人2019年1月23日披露《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已发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持股情况。
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12521240股拥有权益的
持股比例:4.999966%(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13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时间:2019年1月22日至2025年11月3日
的股份变动方式:被动变化和主动减持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不适用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是否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不存二级市场买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是否不适用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是否不适用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是否不适用得批准是否已得到
批准是否不适用
1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桑培洲):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3日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