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6-040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2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9月 24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24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郭三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5人,代表股份 172839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5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4617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3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9 人,代表股份 8222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1 人,代表股份 8223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9人,代表股份 8222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57%。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 股数股数(股) 比例( ) 结果
(股) (%) (股) (%) (股)《关于对 总表决情况 172478782 99.7911 288501 0.1669 72600 0.0420 0 通过
1.00 外投资收 其中,中小
购股权的 股东的表决 7862649 95.6090 288501 3.5081 72600 0.8828 0 通过议案》 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吴培华律师、夏玉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