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5 证券简称:ST天玑 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1016号科技绿洲三期6号楼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博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51941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9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440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51501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477%。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0504996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4860557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0189412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25187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7%。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5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25187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679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指
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7102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287%;反对1182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62%;弃权4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955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99%;反对1182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9%;弃权4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2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714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66%;反对11950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08%;弃权3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959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262%;反对1195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48%;弃权3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679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92%;反对1232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26%;弃权3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924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72%;反对1232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29%;弃权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四)《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745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73%;反对1162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77%;弃权3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991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13%;反对1162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45%;弃权3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3(五)《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6937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693%;反对1463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96%;弃权3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93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693%;反对1463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6%;弃权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深圳裕龙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博、叶磊均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六)《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762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00%;反对1144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32%;弃权3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08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188%;反对1144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35%;弃权3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6849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800%;反对1227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34%;弃权2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930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095%;反对1227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38%;弃权2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表决情况:同意50681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40%;反对1230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97%;弃权2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927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72%;反对1230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69%;弃权2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九)《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6572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67%;反对1229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69%;弃权5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902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95%;反对1229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09%;弃权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6%。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王宇流先生、崔嘉惠女士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5特此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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