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天玑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245证券简称:天玑科技公告编号:2025-077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

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1016号科技绿洲三期6号楼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博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43291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4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835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42455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58%。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1345749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7926687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5530806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4436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395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4040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67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指

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王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6465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12%;反对33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0%;

弃权306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2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733%;反对33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06%;弃权30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2决权股份总数的6.906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9702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90%;反对28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7%;

弃权3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15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693%;反对2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9%;弃权3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桂亦威先生、万时誉女士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3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