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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12 00:00 查看全文

宝莱特 --%

证券代码:300246证券简称:宝莱特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23065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燕金元先生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王石

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燕金元先生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王石女士拟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520600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00%,以人民币9.4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浙江衢威智合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威智合”)。双方于2026年1月1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不低于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80%。

2、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衢威智合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

衢威智合持有公司股份185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燕金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705185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6.72%;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王石女士持有公司股

份6497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202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8%。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燕金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442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8%;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王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238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681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8%。证券代码:300246证券简称:宝莱特公告编号:2026-002债券代码:123065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4、衢威智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

认购公司7.00%股份。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衢威智合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十二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6、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7、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燕金元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2026年1月12日与衢威智合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燕金元先生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王石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8520600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00%,以

人民币9.4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衢威智合,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75019670元。衢威智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认购公司

7.00%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衢威智合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衢威智合持有公司股份185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燕金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705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2%;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王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497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20246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9.18%。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燕金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442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8%;王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238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681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8%。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衢威智合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

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证券代码:300246证券简称:宝莱特公告编号:2026-002债券代码:123065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交易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燕金元7070518526.72%5444299220.58%

王石64972802.46%42388731.60%

合计7720246529.18%5868186522.18%浙江衢威智合

控股合伙企业00%185206007.00%(有限合伙)

注:上述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姓名燕金元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6101031963********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永和路9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否姓名王石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601021962********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永和路9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否转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衢威智合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45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佳证券代码:300246证券简称:宝莱特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23065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凤栖路9号1幢107-1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凤栖路9号1幢107-1室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800MAEXMQB03R成立日期2025年9月25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杭州威固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66.6667%无锡威之新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33.1111%吴佳,出资比例0.2222%

2、受让方履约能力

本次权益变动中,受让方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其自有或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受让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关系、投资关系、重大影响以及其他任何利益或利害关系等。亦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股份或权益的情况,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甲方(受让方):浙江衢威智合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1(转让方1):燕金元

乙方2(转让方2):王石

(二)协议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为乙方持有的宝莱特1852.0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及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包括与乙方所持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资产分配权等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上述股份证券代码:300246证券简称:宝莱特公告编号:2026-002债券代码:123065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占宝莱特总股本的7%。甲方以自有资金依法受让标的股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标的股份。

乙方1与乙方2分别转让给甲方的股份明细如下表所列:

转让方转股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乙方1162621936.1464%

乙方222584070.8536%

总计185206007%

2、转让价款

a.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的101.5%,即每股9.45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75019670元。

b.乙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前,乙方依据标的股份可获得的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随标的股份一并转让。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止的期间内,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标的股份的数量及每股价格应同时根据证券交易所的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但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应保持不变。

3、转股价款的支付

a. 甲方分两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款。

(1)第一期股份转让款的支付:甲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次日内向乙方支付

20%股份转让款;

(2)第二期股份转让款的支付:甲方在协议转让公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乙

方支付30%股份转让款;

(3)第三期股份转让款的支付:双方共同递交股份过户申请并被正式受理后

的当日支付余下的50%股份转让款。证券代码:300246证券简称:宝莱特公告编号:2026-002债券代码:123065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4、标的股份过户

a. 转让方应当在甲方累计支付50%股份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申请

对协议转让合规性的审核确认。由于甲方付款延期、法定信息披露窗口期限制等原因导致延期,相关申请审议、报备、或者证券交易管理部门履行程序的时限予以顺延。

b. 本次股份转让经交易所合规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向深圳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于甲方A股证券账户的相关登记手续,按时提交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所需的全部文件。乙方将确保标的股份的过户能够在交易所对本次转让作出合规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c. 双方应互相配合、协助,根据中国证监会与深交所的规定,完成股份交割前应完成的与本次转让有关的通知、公告、税费缴纳以及深交所的合规性确认等全部手续。

5、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四、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衢威智合持有公司股份185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份受让是衢威智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转让是否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的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衢威智合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交易各方已向公司提供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证券代码:300246证券简称:宝莱特公告编号:2026-002债券代码:123065债券简称:宝莱转债(二)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未违反转让方所作出的承诺。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

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五)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股份转让协议》;

(二)《承诺函》;

(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燕金元、王石)》;

(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衢威智合)》。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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