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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10 00:00 查看全文

宝莱特 --%

证券代码:300246证券简称:宝莱特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23065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4:30在珠海市高新区永和路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7人,代表股份79014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0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7319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1证券代码:300246证券简称:宝莱特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23065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股份总数的29.55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1695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3人,代表股份1695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3人,代表股份1695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0%。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6457764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9706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1607047股,下同。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提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逐项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结果如下:

1.00关于为子公司苏州君康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66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30%;反对28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0%;

弃权160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4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717%;反对28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690%;弃权160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93%。

该提案获得通过。

2.00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757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证券代码:300246证券简称:宝莱特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23065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99.6748%;反对13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2%;

弃权1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420%;反对13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30%;弃权1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49%。

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罗刚律师、郭沛翔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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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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