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证券简称:新开普公告编号:2026-02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9:30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715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
至2026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以公告形式发布《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维国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5305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01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4014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31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291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97%;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第1页共8页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8202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15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76910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5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291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97%;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1397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3%;反对1240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9%;弃权4220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035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7%;反对124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3%;弃权42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均进行了年度述职。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1357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1%;反对1280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4220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第2页共8页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031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7%;反对128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4%;弃权42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1357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1%;反对1280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4220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031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7%;反对128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4%;弃权42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1358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2%;反对1280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4210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031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8%;反对128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4%;弃权42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9%。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第3页共8页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0398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4%;反对22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8%;弃权4220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7935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0%;反对223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0%;弃权42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620057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98%;反对4646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8%;弃权1864070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096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48%;反对464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2%;弃权18640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82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61172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463%;反对4646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7%;弃权18640773股,占出席
第4页共8页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096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48%;反对464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2%;弃权18640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821%。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关联股东杨维国先生、华梦阳先生、李玉玲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1356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1%;反对1280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42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031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6%;反对128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4%;弃权42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1356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1%;反对1280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42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031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6%;反对128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4%;弃权42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第5页共8页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0177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5%;反对2459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弃权42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791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5%;反对245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4%;弃权42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0950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2%;反对1811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7%;弃权297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7991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2%;反对181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4%;弃权29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议案12.01选举杨维国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05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3%。
第6页共8页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7001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79%。
表决结果:通过,杨维国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2.02选举李玉玲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4120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7016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27%。
表决结果:通过,李玉玲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2.03选举李佳佳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4135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7031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83%。
表决结果:通过,李佳佳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议案13.01选举孔凡士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4110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5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7006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29%。
表决结果:通过,孔凡士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13.02选举朱永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4111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5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7007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4%。
表决结果:通过,朱永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7页共8页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议案13.03选举李宏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4150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7046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33%。
表决结果:通过,李宏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曾乔雨、胡宝花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