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索引页码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附件1.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XYZH/2026CDAA1B0780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6年6月3日的《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程序。
一、管理层的责任依米康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证据,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依米康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我们认为,依米康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1鉴证报告(续) XYZH/2026CDAA1B0780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依米康截至2026年6月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本鉴证报告仅供依米康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2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专项说明(截至2026年6月3日)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现将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截至2026年6月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
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26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9377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35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1219199.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248844.3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970354.71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年5月28日出具XYZH/2026CDAA1B062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算力基础设施温控产品建设项目19378.1517826.72
2算力基础设施温控产品研发测试平台项目6453.165295.2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8000.007375.12
合计33831.3130497.04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1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专项说明(截至2026年6月3日)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6年6月3日止,本公司自2025年5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
17974712.00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7974712.00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利用自筹资金投资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额金金额
1算力基础设施温控产品建设项目3274242.003274242.00
2算力基础设施温控产品研发测试平台项目14700470.0014700470.00
合计17974712.0017974712.00
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云信、融信等)支付募投项目工程、设备款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974712.00元中包含截至2026年6月3日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1159600.00元,未到期的债权凭证(云信、融信等)支付金额4268520.00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云信、融信等)支付金额共计5428120.00元,需待票据到期或实际款项支付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四、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 XYZH/2026CDAA1B0621 号
验资报告,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6年5月27日在扣除承销费用46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06619199.10元划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248844.39元(不含增值税)。为保证公司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6年6月3日止,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210318.60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拟置换的募
序号项目发行费用(不含税)费用(不含税)集资金金额
1承销及保荐费用4716981.13377358.49377358.49
2会计师费用801886.79330188.68330188.68
3律师费用528301.89377358.50377358.50
4其他费用(注)201674.58125412.93201674.58
合计6248844.391210318.601286580.25
2使用告
出具报于仅限使用告出具报于仅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