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9证券简称:依米康公告编号:2025-093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与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发证券基金”)于2025年10月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孙屹峥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024400股转让给川发证券基金,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0%。
2、公司于近日收到孙屹峥先生通知,孙屹峥先生与川发证券基金的股份协议
转让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川发证券基金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十
二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与川发证券基金于2025年10月15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孙屹峥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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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流通股22024400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以人民币12.128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川发证券基金,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6711.19232万元。川发证券基金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认购公司5.00%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及交易双
方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执行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二、协议双方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2025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
12月22日,过户股份数量2202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孙屹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438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203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2%。川发证券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202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受让方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涉及的前期价款支付;根据协议的约定,受让方需在过户登记后完成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050450016.01%7050450016.01%
张菀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6261254.00%176261254.00%
有限售条件股份5287837512.00%5287837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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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持有股份4646270910.55%244383095.55%
孙屹峥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646270910.55%244383095.5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孙晶晶合计持有股份180000004.09%180000004.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000001.02%45000001.02%
有限售条件股份135000003.06%135000003.06%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合计持有股份69000001.57%69000001.57%
有限公司-思勰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000001.57%69000001.57%资安欣十七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13609640.31%13609640.31%
孙好好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609640.31%13609640.3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14322817332.52%12120377327.52%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684979817.45%5482539812.45%
有限售条件股份6637837515.07%6637837515.07%
合计持有股份00.00%220244005.00%
川发证券基金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220244005.00%
注:上述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未违反转让方所作出的承诺。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3证券代码:300249证券简称:依米康公告编号:2025-093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川发证券基金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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