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本情况: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向贵所提交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2025年10月22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签字律师为张宇佳、钱坤、潘雪,现拟变更为张宇佳、钱坤。
变更事由:本次发行的原签字律师潘雪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自北京市康达律
师事务所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
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
6-2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