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9证券简称:依米康公告编号:2025-048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4、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5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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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菀女士。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2人,代表股份91115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8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9189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4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8人,代表股份192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8人,代表股份192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8人,代表股份
192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菀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累积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89197784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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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69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2%。
(2)选举孙晶晶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累积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8920114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05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58%。
张菀女士、孙晶晶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姜玉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累积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8919587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87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3%。
(2)选举赵明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累积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8919840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31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5%。
姜玉梅女士、赵明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为需通过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90618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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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43%;反对3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2%;
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929%;反对3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488%;弃权1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84%。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为需通过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90616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9.4521%;反对3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2%;
弃权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891%;反对3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488%;弃权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22%。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4证券代码:300249证券简称:依米康公告编号:2025-048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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