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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9 00:00 查看全文

依米康 --%

股票代码:300249股票简称:依米康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二零二六年六月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张菀孙晶晶胡大明姜玉梅赵明川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7937706股

2、发行价格:17.35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11219199.10元

4、募集资金净额:304970354.7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7937706股

2、股票上市时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预计于2026年6月12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目录

特别提示..................................................1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5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6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2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3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26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9

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30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32

第九节备查文件..............................................33

3释义

本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依米康指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依米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行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本公告书指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与承销方案指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定价基准日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指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发行人律师、发行见证律师指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

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构

《公司章程》指《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实施细则》指则》

报告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

报告期各期末31日

A股 指 在中国境内发行的面值为 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公告书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imikang Tech.Group Co. Ltd.法定代表人张菀

注册资本44048.7994万元

实收资本44048.7994万元成立日期2002年9月12日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40327535Y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 依米康,300249.SZ上市日期2011年8月3日邮政编码610041

电话028-85185206/028-85977635

传真028-82001888-1转8027

互联网址 http://www.ymk.com.cn

电子信箱 yimikang@ymk.com.cn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

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制冷、

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合同经营范围

能源管理;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物业管理;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5年5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5年9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该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同意注册过程2026年3月4日,深交所出具《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6年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26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根据上市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4月27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等发行与承销方案相关附件,符合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130名(未剔除重复)。前述130名投资者包括发行人截至2026年3月31日收盘后的前二十大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6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3家、证券公司30家、保险机构投资者20家和其他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17家。

除上述投资者外,2026年4月27日(含)向深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至申购

日(2026年5月21日)上午9:00前,上市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20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马奎

3四川天府领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徐秀龙

5赵华

6严佳炫

7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新苏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薛小华

11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董卫国

14杨丽蓉

15李天虹

16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深圳市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滨利汉威丰沛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0国泰海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于2026年5月18日至申购日(2026年5月21日)向前述投资者发送了《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综上,本次发行共向150名投资者(未剔除重复)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

7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等规定;《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主体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

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经发行人律师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时间2026年5月21日

9:00-12:00,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31名认购对象递交的《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确认,截至2026年5月21日上午12:00,上述报价投资者除1名投资者因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作为无效申购剔除外,其余认购对象均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及时、是否为申购价格申购规模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足额缴纳保有效申(元股)(万元)证金购价单

1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元康皓19.05900是是

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15.37900是是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18.261200是是

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621000

4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16.762000是是

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5.813000

5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新18.261800是是

苏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60900

6徐秀龙15.501000是是

14.801200

18.073300

7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17.503600

8是否及时、是否为

申购价格申购规模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元/足额缴纳保有效申股)(万元)证金购价单

16.001000

8深圳市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滨利汉威515.502000否否丰沛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5.003000

17.151000

9薛小华16.562000是是

15.333000

16.60900

10严佳炫15.601100是是

14.741300

11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15.88 900 不适用 是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711000是是

14.99900

13吴海14.851000是是

14.741000

17.132000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

14限公司-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16.562500是是

基金16.373000

16.071800

15 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 AG) 不适用 是

15.192700

16.721400

16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是

15.681700

17国泰海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5.62900不适用是

18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3916.724300是是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191000

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是

15.193000

2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002500是是

16.521900

21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6.162800是是

15.793700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16.441200

22是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5.532100

9是否及时、是否为

申购价格申购规模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足额缴纳保有效申(元股)(万元)证金购价单

14.743000

17.18900

23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定增16.182600是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743000

24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德洋

17.16900

是是

基金16.191400

25李天虹14.893000是是

18.013500

2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3513700不适用是

16.5115000

2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6.932700不适用是

28杨丽蓉15.811500是是

18.505700

2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088800不适用是

17.5913400

16.334000

30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适用是

15.336000

16.693000

31马奎16.503100是是

16.0031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35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17937706股,募集资金总额311219199.10元,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以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规定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名,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获配金额限售期序号发行对象名称

(股)(元)(月)

1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元康皓月一5187318999982.85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新股69164211999988.706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3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5763689999984.806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新苏新103746317999983.056

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7492735999983.456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763689999984.806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73886582219307.756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723342133999983.706

合计17937706311219199.10-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T日)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1793770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1219199.10元,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26号)的相关要求,未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5月1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即不低于14.74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14.74元/股。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确定的发行

11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35元/股,发

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7.71%。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七、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1219199.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248844.3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970354.71元。本次

发行费用(不含税)明细如下:

费用类别金额(人民币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4716981.13

律师费用528301.89

会计师费用801886.79

其他费用201674.58

合计6248844.39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2026年5月2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6CDAA1B0620号):截至 2026年 5月 26日

16:00时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0200291429200030632已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311219199.10元(人民币叁亿壹仟壹佰贰拾壹万玖仟壹佰玖拾玖元壹角)。

2026年5月27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将上述认购资金款项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306619199.10元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

2026年5月2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6CDAA1B0621号):截至 2026年 5月 27日止,依米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1793770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1219199.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248844.3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

12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970354.7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7937706.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87032648.71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已根据相关规定,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登记业务,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获配金额限售期序号发行对象名称

(股)(元)(月)

1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元康皓月5187318999982.856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新69164211999988.706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5763689999984.806

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新苏103746317999983.056

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7492735999983.456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763689999984.806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73886582219307.756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723342133999983.706

合计17937706311219199.10-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元康皓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企业名称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荆峰路60-2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贾翔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MA2QQ0XC47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经营范围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股)518731限售期6个月

2、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出资额50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7F8PXG63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经营范围

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691642限售期6个月

3、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雅苑路196号金控大厦2102室出资额300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25MACYA0WC63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经营范围

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股数(股)576368

14企业名称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限售期6个月

4、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新苏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苏州新苏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出资额50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CFD7HL2Q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经营范围

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037463限售期6个月

5、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88室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CAQF836T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经营范围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2074927限售期6个月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注册资本1024174.31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纳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78444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15企业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

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获配数量(股)576368限售期6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

经营范围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738865限售期6个月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

经营范围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7723342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16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我方参与本次发行的

认购资金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以上机构或个人资金用于本次认

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我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

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我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行为。”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行为。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竞价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

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以其管理的“元康皓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认购,前述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以其管理的“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新苏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认购,前述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17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

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以其管理的“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参与本次认购,前述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信证券-开元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多策略绝对收益组合资产管理合同”、“中信证券资管山东机场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前述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前述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中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成备案。

(四)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

18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和专业投资者Ⅱ,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本次依米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级(中风险),专业投资者和 C3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险能力是否匹配

1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元康皓月一号私专业投资者Ⅰ是

募证券投资基金

2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新股权投专业投资者Ⅰ是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专业投资者Ⅰ是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新苏新兴产专业投资者Ⅰ是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上述8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1)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我方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以上机构或个人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2)我方参与本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19制人、主要股东未向我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我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行为;(4)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5)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本机构/本人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二、保荐人合规性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26号)和发行人履行

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0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和发行结果等方面,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依法可以实施;

2.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认购合同的签署及缴款通知的发出、缴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均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最终获配的发行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3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4.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相关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1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登记业务,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依米康

证券代码:300249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2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股)

1张菀境内自然人7050450016.0152878375

2孙屹峥境内自然人244383095.55-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四

3基金、理财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220244005.00-

产品等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孙晶晶境内自然人180000004.0913500000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

5限公司-思勰投资安基金、理财69000001.57-

欣十七号私募证券投产品等资基金

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境外法人31744680.72

7何亚明境内自然人30278000.69-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

8有限公司——2024年其他24500000.56-

员工持股计划

9刘海娜境内自然人22517000.51-

10 UBS AG 境外法人 2216941 0.50 -

合计15498811835.196637837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股)

1张菀境内自然人7050450015.3852878375

2孙屹峥境内自然人244383095.33-

23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股)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四

3基金、理财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220244004.80-

产品等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孙晶晶境内自然人180000003.9313500000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

5限公司-思勰投资安基金、理财69000001.51-

欣十七号私募证券投产品等资基金

6何亚明境内自然人30278000.66-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

7基金、理财养老金产品-中国银27900160.61-

产品等行股份有限公司

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基金、理财25294000.55-

零零四组合产品等

9刘海娜境内自然人22517000.49-

10盛海军境内自然人21500000.47-

合计15461612533.736637837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2024年度、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4年末、

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

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24单位:元/股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2025/12/31/2024/12/31/2025/12/31/2024/12/31/

2025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0.69130.72901.32951.3657东的每股净资产

基本每股收益0.0695-0.19780.0667-0.1901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3、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

25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资产总计183409.94167917.28162381.82

负债总计152150.76134960.81120678.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30452.3232112.1440825.87计

少数股东权益806.86844.33877.50

所有者权益合计31259.1832956.4741703.3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45173.27114456.3180127.52

营业利润2810.55-9431.37-26527.76

利润总额2856.05-9562.69-26750.56

净利润3022.06-8746.90-24327.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9.53-8713.72-21645.5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59.6010315.91-12098.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84.75545.299488.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4.15-11737.55-1464.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00.71-876.36-4074.0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129.6812228.9813105.33

26(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流动比率(倍)0.950.961.03

速动比率(倍)0.730.740.85

资产负债率(合并)82.96%80.37%74.3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161.881.34

存货周转率(次)4.044.152.5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0.160.23-0.27

每股现金净流量(元)0.11-0.02-0.09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呈现逐年上升趋势。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总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负债总额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

(二)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4次/年、1.88次/年和2.16次/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提升,应收账款管理能力逐步增强。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53次/年、4.15次/年和4.04次/年。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总体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存货周转效率逐步提高。

(三)偿债能力分析

2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03倍、0.96倍和0.95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85倍、0.74倍和0.73倍,整体存在短期偿债能力不足、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资金较

多的情形,主要系近几年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量增大;同时,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主要通过向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持续筹措资金,较少使用股权融资方式。

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及未抵质押资产相对充足,经营能力逐步改善,资金流动性水平能够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支出需求;同时,公司亦可通过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降低公司负债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因此,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四)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80127.52万元、114456.31万元和145173.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1645.51万元、-8713.72万元和3059.53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3.73%、13.79%和17.27%。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综合毛利率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向好。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98.51万元、10315.91万元和7059.60万元。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2023年度公司亏损相对较大,且正处在剥离非核心的环保治理领域业务、聚焦信息数据领域业务结构转型期。随着环保治理领域业务于2023年度完成剥离,公司重点聚焦于信息数据领域业务,信息数据领域收入自2023年起大幅上涨,故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正。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488.79万元、545.29万元和-1384.75万元。2025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当年支付参股公司达州市云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1200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64.30万元、-11737.55万元和-774.15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求不断优化债务融资结构,动态调整债务融资规模所致。

28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法定代表人王明希

联系电话028-85958793

传真028-85958791

经办人员曾文辉、姜思源、瞿朝阳、冯雁洁、赵琪、郭巧、黄建花、陈泓宇、杨柏乐

二、发行人律师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9层、11层负责人乔佳平

联系电话010-50867666

传真010-56916450

经办人员张宇佳、钱坤

三、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执行事务合

谭小青、宋朝学、李晓英伙人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经办人员罗东先、王莉

29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了《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指派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曾文辉和姜思源。

保荐代表人曾文辉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曾文辉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律师,曾经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

华润材料(301090)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东贝集团(601956)吸收合并东

贝 B 股(900956)并 A 股上市、TCL 中环(002129)非公开发行项目、明阳电气

(301291)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集环科(301559)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北部湾港(000582)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粤泰股份(600393)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曾文辉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目前签署已申报深交所主板在审企业一家,为中京电子(002579)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

保荐代表人姜思源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姜思源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主要参与的项目为秦川物联(688528)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攸亮科技(873776)新三板挂牌项目等。姜思源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目前无签署已申报在审企业。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保荐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依米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交所上市的条件。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同意

30推荐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上市交易,并

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31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32第九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上市申请书;

(二)保荐协议、承销协议;

(三)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四)保荐人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六)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七)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八)发行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的书面确认文件;

(十)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十一)无会后事项承诺函;

(十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发行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

电话:028-85185206/028-85977635

传真:028-82001888-1转8027

三、查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

(以下无正文)33(此页无正文,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34(此页无正文,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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