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4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洪爱金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70181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以下总股本均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 211522379 股计算)33.1793%,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洪爱金先生出具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控股股东自可减持之日起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73%。
2026 年 7 月 28 日至本公告日期间,控股股东洪爱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551272 股,后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2300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1.8207%。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70181624 股,比例由 35%下降至 33.1793%,触及 1%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 洪爱金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259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7 月 28 日-2026 年 9 月 4 日
实际控制人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至 2026 年 9 月 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51272 股,后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2300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权益变动过程
1.8207%。变动后持有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793%,触及 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初灵信息 股票代码 300250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385.1272 1.8207
合 计 385.1272 1.820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7403.2896 35.000 7018.1624 33.17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08.5449 8.5501 1423.4177 6.72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94.7447 26.4499 5594.7447 26.4499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是? 否□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控股股东自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可减持之日起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份不超过 63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73%。截至本次公告披划露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共计 211.4972 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230 万股,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不适用?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适用?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洪爱金先生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爱金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且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和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洪爱金先生关于所持公司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