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杭州初灵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对聘请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2025年度审
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管理总部设立于天津,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
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2024年末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555.40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25092.21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9972.20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438.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024年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
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为成为注开始从事开始在本公司近三年签署及复核项目姓名册会计上市公司本所执提供审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师时间审计时间业时间计服务告家数时间11家(九强生物、天利科技、宁波富
质量控达、康盛股份、初
制复核赵光2011年2020年2019年2023年灵信息、普莱得、
人丽尚国潮、优宁维、
瑞华技术、苏州高新、新迅达)
4家(长鸿高科、项目合
陈春波2005年2003年2014年2023年初灵信息、腾达科伙人技、宁波东力)签字注3家(华嵘控股、册会计褚文静2013年2014年2020年2023年赛托生物、初灵信
师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光,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项目合伙人:陈春波,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浙江分所副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二十多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历,专业经验丰富。于200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褚文静,立信中联杭州分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于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9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中联”)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为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