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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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雪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
本人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8月至2018年8月),北京博华百校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佳文映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总会计师,湖北佳文映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
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分别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至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相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此基础上对无需本人回避表决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就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年度及各季度报告财务信息、2024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了战略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中,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重要事项沟通、审计结论等内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交流和研讨;同时,通过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及相关内审工作报告,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推动内控体系持续优化与有效落地,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内部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专业作用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发挥,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效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互动易平台等多元渠道,与中小投资者开展常态化沟通,广泛听取并收集各类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向本人进行反馈与沟通。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通过出席股东大会、查阅投资者沟通记录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充分掌握中小投资者的关注重点与合理诉求。在此基础上,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履职,对公司重大决策及经营管理进行审慎监督,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保障全体股东共同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现场考察等方式开展工作,满足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个工作日的要求。履职过程中,本人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成效、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与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环境与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发展的影响,及时留意媒体相关报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始终保持与本人的顺畅沟通,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确保本人能够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的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等事项,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要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意见真实合法、依据充分,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具备独立进行审计工作的能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独立复核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董事的补选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时,本人在对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事项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其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查,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同意相关人员的提名及补选。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分别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既定的薪酬政策,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相关的授予价格调整、归属条件成就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及决策程序,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工作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严格遵循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本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判断与监督作用。同时,本人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规范化运行,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保持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态度,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与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作用,确保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全力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雪春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