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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静)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9 查看全文

金信诺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静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

4月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李静,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8年4月,硕士学历,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曾任职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审计中心主任;2023年4月24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应参加次数现场出席次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数数参加次数数董事会91800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会议类型召开次数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55

2023年度,本人对任职期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以来,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1次会议,

审议通过1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2023年4月26日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1、《2022年度工作报告》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以来,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11项议案。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4、《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2023年4月26日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告》议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6、《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8、《2022年度工作报告》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要》

2023年8月28日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议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3年10月27日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4月24日以来,本人共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通过的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赣州发展金信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易预计的议案》

2023年12月4日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2、《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深圳市金泰会议决议诺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3年度,本人行使以特别职权情况如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黄文锋先生依法就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本次征集表决权最终未有股东委托黄文锋先生进行表决。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合规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

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此外,通过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年度,本人多次参加公司日常交流和现场考察工作:

本人多次现场组织公司财务、审计专题论坛交流会,财务方面,本人指导相关人员关于现代财务定位与发展趋势、应收管理、存货管理以及业财融合等经验和内容,并为财务管理部在预算管理和管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建议和指导;审计方面,本人指导公司内审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内审工作本领,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本人还实地考察调研公司子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了解研发与市场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提醒公司财务同事年报编制工作要审慎合规,尤其注重收入确认、资产减值以及资金使用方面的合规。本人的上述建议已获公司管理人员与相关人员的高度重视,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地配合和支持,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公司能够及时解答,并提供详细的文件供本人查阅,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证。

以上,本人2023年度合计现场工作时间约十五天。

(七)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2023年6月,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取

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期间,本人学习了深交所编印的《上市公司参考》和公司编制的信息简报和相关政策文件解读资料,不断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提升履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8月28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4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赣州发展金信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深圳市金泰诺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前述议案。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4月26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8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2023年半年度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年度利润分配情况2023年4月26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2023年4月26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6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对《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5月29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8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聘用或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26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2023年5月29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对《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25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对《关于向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8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2023年9月7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核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静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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