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导读:
军民融合政策的实施是为了解决国防工业建设和经济建设协同发展的问题,政策持续推进有利于提高国防工业制造效率,同时促进经济发展。此次发布政策符合预期。
摘要:
事件: 2017 年 12 月 4 日, 国办发 91 号文《国务院办公厅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 内容涉及 8 部分 31 项条款。 基本原则为“国家主导,市场运作”、“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协同推进,成熟先行”。主要内容涉及 1)扩大军工开放; 2)加强军民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 3)促进军民技术相互支撑、有效转化; 4)支撑重点领域建设; 5)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6)推进武器装备动员和核应急安全建设; 7)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此次政策发布是继 1 月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成立、 6 月和 9 月两次全体会议召开之后,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关于军民融合的重磅文件。 政策内容符合预期, 仍需重点关注: 1)强调进一步扩大军工开放; 2)鼓励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上市或将军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3)设立国家军民融合基金,支持重点省(区、市)开展军民融合改革试点。
政策持续推进军转民、民参军和军民两用领域的发展。 军转民涉及航天、核电、海洋等国企具备技术优势,转型民用高端领域的方向, 加快推动原子能法出台,积极推进航天立法。民参军方向为“大协作”,推进分系统及配套产品竞争。 政策重点提到“将军工集团公司军品外部配套率、民口配套率纳入国防科技工业统计”。 我们认为具备核心竞争能力的民参军企业将受益开放竞争政策,强者恒强。军民两用支持国企军工发展反恐维稳、安保警戒、应急救援、网络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
政策三导向:开放竞争、提质增效和加强规范。 1) 开放领域主要为航天太空领域,通过“支持开放共享的航天发射场和航天测控系统建设”支持商业航天发展。 推进网络空间领域建设,鼓励有能力的互联网民企利用技术和设备优势支持军工建设。各领域通过合并资质,立改废军标,开放检测机构等方式降低科研和生产门槛,采取投资入股、补助、贷款贴息、租赁、借用等多种方式给予民企支持。 2)提质增效主要体现为推动国防重点实验室及检测机构向社会开放共享,积极利用民口产能,减少固定资产重复建设。 3)加强规范主要体现为战略武器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股改,规范招标,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投资建议:短期政策符合预期,中长期建议自下而上用“行业+区域”筛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优质标的: 1)军转民:推荐中直股份、杰赛科技,受益标的:航天电子、 中航黑豹; 2)民参军:推荐金信诺,受益标的:火炬电子、菲利华、 华舟应急。
风险提示:政策落实不达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