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诚)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和《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坚持独立、审慎、负责的原则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王诚,195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曾任广西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宏观室主任;曾任北京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理事和监事长、中国投资学会理
事、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与博士生导师、《经济研究》杂志社副主编和编辑部主任。2021年8月至今任金信诺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14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会,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独立董董事会席董事式出席董席董事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事姓名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数事会会议数王诚1411300否6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的意见,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也无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2次会议,审
议通过5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2025年4月23日2025年第一次会议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3、《2024年度工作报告》
薪酬与考核1、《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委员会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7月23日2025年第二次会议2、《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5年4月23日2025年第一次会议1、《2024年度工作报告》
提名委员会2025年6月30日2025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聘任联席总经理的议案》
2025年12月22日2025年第三次会议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共参加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6项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金智诺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专门
2025年9月17日100%股权及公司对其债权的议案》
会议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
1、《关于开展沪铜、沪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专门2025年12月3日3、《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赣州发展金信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会议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深圳市金泰诺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尤其是年报
审计期间,通过现场会议、视频会商等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核心审计要点、人员配置安排等关键内容深入交流,全程关注审计流程、督促审计进度,全力保障年度审计工作及时推进、精准落地、客观公允。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履职超过15日,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风险及战略发展等关键领域开展监督与评估。
本人先后现场调研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全面了解募投项目“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实施进展,实地察看生产产线,深入掌握生产工艺、流程与核心技术。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与业务布局,进一步明晰公司现阶段战略重心与中长期发展路径,为科学履职、审慎决策提供坚实支撑。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公司积极配合提供履职所需资料,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密切跟踪经营管理与合规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认真出席股东会,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充分沟通交流,广泛听
取意见建议;同时通过公司公告、舆情动态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中小股东关切事项,积极履职,持续监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守护中小股东利益。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始终严格遵循监管要求,持续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各类专项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胜任能力与独立履职水平,切实增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与履职效能。
(七)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无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赣州发展金信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深圳市金泰诺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关联交易行为合法合规,为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对手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市场需求、公司业务运营整体规划进行预计的,目前尚未实施完毕,且由于项目进展、采购安排、市场及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等原因,部分业务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有所变化,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重要文件,保障投资者充分知悉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上述报告均已履行规定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审议与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规范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的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1、提名或任免董事的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2025年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
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许立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许立勇先生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具有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
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联席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经核查,综合考量专业能力、工作经验、职业素养以及公司人才需求,同意聘任周庆华先生为公司联席总经理,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依据实际经营状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审议并通过了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领取薪酬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根据《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核查,鉴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
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线缆产品事业部、特种产品事业部业绩
考核目标未达成,同意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34.94万股;根据《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经核查,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同意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98万股。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2025年度,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相关事项与公司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独董职责,依托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高质量发
展提出意见与建议,持续推动公司规范治理、稳健运营,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