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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12 00:00 查看全文

金信诺 --%

证券代码:300252证券简称:金信诺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4年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397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

董事黄文锋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3、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在公示期内,有关人员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向公司监事会反馈了意见。经公司监事会初步调查后发现,有1名拟激励对象存在可能导致其不符合《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的范围要求的情形。据此,监

事会建议董事会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0)。

4、2024年2月1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3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27.19万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0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以8.54元/股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00万股。

7、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975万股。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2024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8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2名激励对象因其对应考核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1175万股。因此,董事会决定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975万股。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2024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核查,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28万股;同意作废因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不达标

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175万股,共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975万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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