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证券简称:金信诺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59人
2、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7.5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0.0265%;
3、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13元/股;
4、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归属手续后,将根据实际归属结果发布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2年考核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59人,可申请办理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17.5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65%;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13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2年6月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2.7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
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
股股票;
3、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7.13元/股;
4、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92人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36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48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3)禁售期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限制其售出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6、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激励对象根据所属任职单位分别适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各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激励对象为集团总部且不在事业部任职的人员,适用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为事业部任职的人员,根据所在事业部适用相应的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若激励对象同时在集团总
部及考核事业部任职的,则该激励对象适用所任职的事业部对应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层面考核目标适用于集团总部任职并且不同时在考核事业部任职的相关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净利润(万元)归属安排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2000014000
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30000210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上述归属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净利润(A) An≤A<Am X=80%
A<An X=0%
(2)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
*线缆产品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线缆产品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适用于在线缆产品事业部任职的相关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归属安排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3300万元
注:a.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线缆产品事业部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b.上述归属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特种产品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特种产品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适用于在特种产品事业部任职的相关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
注:a.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特种产品事业部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b.上述归属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级及以下”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E级及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00%100%50%0%
适用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适用事业部层
面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
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除满足上述归属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5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黄文锋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3、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收到一位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上述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反馈意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6月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及2023年公司及事业部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94万股,同时预留部分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5万股自动作废失效。
7、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4人调整为92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78.31万股调整为77.7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63.31万股调整为62.73万股。
2、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预留部分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5万股自动作废失效。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年7月2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5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28日。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成就的情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形,满足归属条件。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激励对象未发生左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述任一情形,满足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归属条件。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激励对象中,2名激的任职期限。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本次可归属的59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公司层面考核目标适用于集团总部任职并且不同时在考核事业部务所(特殊普通合任职的相关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伙)出具的审计报净利润(万元)告(中汇会审归属安排考核年度[2025]5387号),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4年度归属于上
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2000014000市公司股东的净利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3000021000润为公司为
1251.42万元,2024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年股份支付费用为
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192.81万元,剔除有的数值。
效期内公司股权激
(2)上述归属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励计划所涉及股份诺。
支付费用影响后,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
2024年度归属于上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润为1444.23万元,A≥Am X=100% 公司层面业绩不满足归属条件。
净利润(A) An≤A<Am X=80%
A<An X=0%
(五)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根据中汇会计师事1、线缆产品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务所(特殊普通合线缆产品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适用于在线缆产品事业部任职伙)出具的《关于的相关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归属安排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术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3300万元情况鉴证报告》(中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线缆产品事业部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汇会鉴[2025]10194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号),剔除有效期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内公司股权激励计*上述归属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诺。费用影响后,线缆
2、特种产品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产品事业部2024年
特种产品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适用于在特种产品事业部任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的相关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归属安排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4999.64万元,线缆
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产品事业部业绩满
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足归属条件;特种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特种产品事业部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产品事业部2024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东的扣除非经常性*上述归属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损益的净利润为诺。-2211.97万元,特种产品事业部业绩不满足归属条件。
(六)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1、由于2名激励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象因个人原因已离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 职,不再具备激励级及以下”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对象资格,其已获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E级及 制性股票共计 2.83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以下万股由公司作废。
2、本激励计划首次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00%100%50%0%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适用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58名激励对象2024
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年度考核等级为
属比例;适用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A/B/C,个人层面归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属比例为100%,1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名激励对象2024年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度考核等级为D,个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人层面归属比例为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50%,其已获授但尚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未归属的限制性股除满足上述归属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票共计0.195万股由到切实履行的条件。公司作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2022年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3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5387号),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10194号),本激励计
划第二个归属期特种产品事业部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相应限制性股票共计5.00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对应考核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95万股。综上,董事会决定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025万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可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9人,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17.55万股。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7月29日
2、归属数量:17.55万股
3、归属人数:59人
4、授予价格:7.1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
股股票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本次归属前已本次可归属占已获授限制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限制性股票数性股票的百分
票数量(股)量(股)比
余昕董事、总经理18300600032.79%
姚新征董事7300290039.73%
桂宏兵董事、副总经理495002360047.68%
副总经理、董事
伍婧娉会秘书、代理财8800270030.68%务总监
核心骨干员工(合计55人)43590014030032.19%
合计51980017550033.76%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59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之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7.55万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6215.38万股增加至66232.93万股(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