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证券简称:金信诺公告编号:2026-077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
年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与
会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6年8月4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昌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6年8月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余昕先生、桂宏兵先生、姚新征先生、易劭月女士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