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注销2025年行权条件未成就所涉股票期权29105078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333164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5773438份)。
二、关于作废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