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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253证券简称:卫宁健康公告编号:2025-052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

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4、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合理性的补充说明公告》及更新后的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6、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及1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合计74.1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需对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815名调整为812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3247.38万份调整为

13173.28万份。鉴于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

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同意向符合条件的812名激励对象授予13173.28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2年11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等,鉴于实施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0.1元)同意股票期权(含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71元均调整为5.7元。

8、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同意向符合条件的210名激励对象授予19478600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3年9月20日。剩余未授予的13521400份预留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9、2023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鉴于1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99200份;6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个人绩效不达标,同意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56768份。鉴于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为786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49796672份,行权价格为5.7元/份,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10、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等,鉴于实施完成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同意股票期权(含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7元/份均调整

为5.68元/份。

11、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公司拟在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原2024、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下,增加阶梯式业绩考核及行权比例设置,并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12、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对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关于可行权日的规定进行调整。鉴于15名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45400份;29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个人绩效不达标,同意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383314份。鉴于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为194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5567642份,行权价格为5.68元/份,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13、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鉴于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同意注销1名激励对象逾期未行权期权500000份;

4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同意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56220份;7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个人绩效不达标,同意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46986份。鉴于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为731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

22960994份,行权价格为5.68元/份,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14、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议案》,鉴于实施完成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同意股票期权(含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68元/份调整为5.67元/份。鉴于2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952680份;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05175份。鉴于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注销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期权23331640份、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期权5603631份。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公司实施完成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14256400.00股后的21983404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2564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按照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0.0149033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如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2、调整方法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将按照下列方法对股票期权(含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3、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股票期权(含首次授予、预留授予)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5.68-0.0149033=5.67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首次授予、预留授予)

的行权价格为5.67元/份。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

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67元/份。

六、法律意见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的调整事由、调

整方法和调整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创业板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

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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