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证券简称:卫宁健康公告编号:2025-060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在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转让计划完成暨减少
一致行动人的公告
公司股东刘宁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份内部转让系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持股变动,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持股在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刘宁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瑞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瑞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
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瑞驰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瑞驰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别简称“通怡1号”、“通怡2号”、“通怡3号”、“通怡5号”,合计简称“通怡私募基金产品”)计划在上述转让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窗口期不转让)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31684667股转让给刘宁先生的配偶侯明华女士。侯明华女士持有通怡私募基金产品
100%的份额。
2025年8月6日,公司收到刘宁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在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成暨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告知函》,称通怡私募基金产品已将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31684667股以大宗
交易方式转让给侯明华女士,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成,刘宁先生与通怡私募基金产品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内部转让情况
1、股份内部转让情况转让均价(元/占公司总股本股东名称转让方式转让期间转让股数(股)注1
股)的比例
2025年7月21日
通怡1号大宗交易10.39-10.8778500000.36%
-2025年7月31日
2025年7月9日
通怡2号大宗交易9.85-10.8778500000.36%
-2025年7月31日
2025年7月28日
通怡3号大宗交易10.46-11.2279600000.36%
-2025年8月4日
2025年8月4日
通怡5号大宗交易11.07-11.2280246670.36%
-2025年8月6日
注1:此表格以2025年7月31日股份总数221280214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4256400股后的股份总数2198545743股计算。
本次转让的股份来源:2020年9月,刘宁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684667股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通怡私募基金产品。详见2020年9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2、本次转让前后,刘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内部转让前本次内部转让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公司总股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本的比例本的比例
持有股份1036129494.71%1036129494.71%
刘宁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9032371.18%259032371.18%
有限售条件股份777097123.53%777097123.53%持有股份53300000.24%370146671.68%侯明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300000.24%370146671.68%
持有股份78500000.36%通怡1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8500000.36%
持有股份78500000.36%通怡2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8500000.36%
持有股份79600000.36%通怡3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9600000.36%
持有股份80246670.36%通怡5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0246670.36%
合计1406276166.40%1406276166.40%注2:1)此表格以2025年7月31日股份总数221280214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4256400股后的股份总数2198545743股计算。
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若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取数形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内部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内部转让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股份内部转让系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持股变动,
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4、本次股份内部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完成后,刘宁先生与通怡私募基金产品解
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备查文件1、刘宁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在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成暨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告知函》;2、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