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4证券简称:仟源医药公告编号:2026-061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耀路175号星扬西岸中心3605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钟海荣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30676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9928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8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748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2%。(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人,代表股份14895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14146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4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人,代表股份748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2%。
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8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52%;
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8%;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2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36%;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4%;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8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52%;
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8%;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2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36%;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4%;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8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52%;
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8%;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2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36%;反对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4%;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9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55%;
反对2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5%;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11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60%;反对2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30%;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8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38%;
反对2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16%;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98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01%;反对2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56%;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3%。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533%;
反对2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81%;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533%;反对2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81%;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7%。
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3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6%;
反对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8%;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1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32%;反对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4%;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3%。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77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7%;
反对1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3%;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95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86%;反对1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4%;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77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7%;
反对1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3%;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95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86%;反对1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4%;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0%。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鄯颖律师、李彦玢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