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4证券简称:仟源医药公告编号:2025-025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耀路175号星扬西岸3605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钟海荣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3171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7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903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267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5%。(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5人,代表股份18010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15335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人,代表股份267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5%。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1%;
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弃权
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5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11%;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906%;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1%;
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5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11%;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906%;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1%;
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弃权
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5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11%;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906%;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1%;
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弃权
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5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11%;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906%;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9%;
反对1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3%;弃权
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1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67%;反对1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634%;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0%;
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弃权
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0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44%;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906%;弃权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9%。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7.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47%;
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4%;弃权
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6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7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28%;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895%;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7%。
7.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18%;
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4%;弃权
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3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00%;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895%;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5%。
7.0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7%;
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4%;弃权
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0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9%;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895%;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6%。
7.0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15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0%;
反对1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7%;弃权
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45%;反对1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901%;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4%。
7.0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7%;
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4%;弃权
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0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9%;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895%;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6%。
7.0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9%;
反对1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3%;弃权
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1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67%;反对1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0%;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3%。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21%;
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弃权
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3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05%;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906%;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程思琦律师、王伊菡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
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