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5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5.6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授予120万股限制性股票。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