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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药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曹德英)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9 查看全文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曹德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年4月出生,博士,教授。

1982年至今工作于河北医科大学药学院;1993年至1998年任河北医科大学药学

院副教授,1998年至今任河北医科大学药学院教授;1996年至2008年担任河北医科大学药学院副院长;2008年3月至2019年7月担任河北医科大学药学院院长。

2009年11月至2015年11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中国药学会药学教育专业

委员会委员、河北省药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2021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

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7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7700否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4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未出席次数

440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

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召开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聘任总经理,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召开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召开战略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战略规划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

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

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四)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完成聘任总经理,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选举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聘任总经理,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薪酬发放情况的事项,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

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独立董事:曹德英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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