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元鑫)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郭元鑫作为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郭元鑫,男,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企业合规官岗位能力证书。历任上海何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12任职期间股东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次数7
会召开次数现场参会次数通讯表决次数委托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
1110072025年,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会前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会
议中参与讨论,谨慎表决,对需要表决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2025年,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以上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召开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次数缺席次数提名委员会4400审计委员会77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
本人对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各项议案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审慎进行表决,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董高薪酬、董高任职资格等事项,未对2025年各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职能。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次数缺席次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500
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出售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业绩承诺及
业绩补偿、厂房租赁等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定价公允性,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在年报审计进场前,本人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关键审计事项等,了解审计工作计划、经营情况和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意见,确保年报按时、准确披露。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对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积极回复,提升公司透明度;对于中小股东提出的合理诉求和建议及时向公司反映,督促公司管理层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9日,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
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承诺履行及其他重大事项,同时通过电话、邮件、视频会议等形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时刻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汇报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主动征求与本人专业相关的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并按时提供会议资料,及时解答和反馈本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完善议案材料,补充相关说明,并在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编制、会议组织与统筹、年报审计等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并落实落地。本人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意见建议得到积极响应,为本人更好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大力支持。
(九)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对公司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组合分类及预期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重点关注交易
价格公允性、交易必要性等方面,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关联交易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2、承诺事项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仍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3、定期报告事项
2025年,本人审阅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对财务报告编制的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本人审阅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本人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
进行审核,并结合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时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本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补选董事、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郏建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人审阅了郏建平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等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因工作调整原因,邓国胤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文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聘任陈文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补选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应光捷先生、陈文武先生、罗达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顾国强先生、江峰先生、郭元鑫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李斌
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期三年。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审阅了总经理候选人应光捷先生、副总经理候选人陈文武先生及罗华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郏建平先生、
财务负责人李贵华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等相关资料,认为他们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8、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2025年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遵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治理文件,恪守忠实、勤勉、审慎义务,依法依规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就相关治理及经营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持续推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履职过程中,本人坚持独立判断立场,依托专业法律与治理经验,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持续深化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公司治理实务学习,严
格恪守独立董事法定职责与勤勉尽责义务,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有效性及重大事项合规性的持续关注与审慎核查,保持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规范、高效沟通,不断提升决策审议的专业性与严谨性,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合规决策、高效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规范治理、稳健经营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郭元鑫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