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8证券简称:精锻科技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前公司总股本481777232股,注册资本为481777232元。
二、变更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80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98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812.74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13.90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3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锻转债”,债券代码
“123174”。
根据《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2月21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8月2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2月14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202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精锻转债”的议案》,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30日)收市,“精锻转债”累计转股10327649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转股103270011股(每股面值1元);
综上,2025年度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481777232股增加至585047243股,注册资本拟由481777232元变更为585047243元。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修订前后《公司章程》的对照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前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公司于2011年8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第三条公司于2011年8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万股,于2011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于2011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创业板上市。2020年9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业板上市。2020年9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7677075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76770753股,于股,于2020年1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1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创业板上市。2023年2月14日,公司向不特市。2023年2月14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980万张,每张面值可转换债券98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100元,发行总额98000万元。截至2024年总额98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为481777232股。公司总股份为585047243股。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1777232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047243元。元。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法定代表人。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81777232股,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85047243股,全部为普通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