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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258证券简称:精锻科技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19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汉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9人,代表股份22446367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5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3720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7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4人,

代表股份10743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5人,代表股份10745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4人,代表股份

10743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9%。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8504724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1730061股,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73317182股。)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696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1%;反对571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8%;弃权1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7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71%;

反对571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16%;弃权

1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3%。

本报告获得通过。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665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3%;反对602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6%;弃权1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6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87%;

反对602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00%;弃权

1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3%。

本预案获得通过。

3、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693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0%;反对571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8%;弃权1980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5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355%;

反对571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16%;弃权

1980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8429%。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获得通过。

4、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652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6%;反对612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7%;弃权1990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33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502%;反对612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76%;弃权

1990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8522%。

本报告获得通过。

5、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374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6%;反对768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2%;弃权3215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55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593%;

反对768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85%;弃权

3215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9922%。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020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0%;反对1241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1%;弃权2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2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687%;

反对1241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32%;弃权2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722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9%;反对545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弃权1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4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37%;

反对545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50%;弃权

1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504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9%;反对809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6%;弃权1492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776%;

反对809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36%;弃权

1492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38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2026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683%;反对759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83%;弃权2002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683%;

反对759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83%;弃权

2002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86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度-2028年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701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3%;反对560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8%;弃权2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2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047%;

反对560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73%;弃权

2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679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9%;反对588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0%;弃权1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1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65%;

反对588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23%;弃权

1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3%。

本议案获得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晓枫律师、张文静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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