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科技”)为了进一步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子公司上海肯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肯特”)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利益紧密结合,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子公司上海肯特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新天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子公司上海肯特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指导、组织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汇报;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内审部门进行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对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1首次授予部分
业绩考核目标
上海肯特营业收入增长率(A)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上海肯特净利润(B)
(以2025年度指标为基数)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2026年15%10%90008000
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25%20%92008200
第三个归属期2028年35%30%940084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且 B≥Bm X=100%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A≥An 且 B≥Bn X=80%
(A、B)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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