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雅本化学:回购股份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6-071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本化学”)拟使用自有资

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 回购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89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 回购数量: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6.89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628447 股至 725689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963309471 股的比例为 0.38%至 0.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7.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间内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前述主体未来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

限内实施上述计划,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 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89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3.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实施完成后适时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

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 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6.89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628447 股至 725689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963309471 股的比例为

0.38%至 0.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亦相应调整。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的回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 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董事会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6.89元/股,回购金额

上限人民币 5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725689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5%。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限售条件流通股 20478982 2.13 27735876 2.8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2830489 97.87 935573595 97.12

总股本 963309471 100 963309471 100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6.89元/股,回购金额

下限人民币 25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62844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8%。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限售条件流通股 20478982 2.13 24107429 2.5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2830489 97.87 939202042 97.50

总股本 963309471 100 963309471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于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总资产为 3883301727.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701068214.81 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478896825.08 元,资产负债率为 53.88%。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5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1.29%,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94%。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有效统一,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如后续涉及已回购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 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作出调整(但不包括对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上限的调整,该等调整须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 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 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 2026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7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2.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3. 公司于 2026年 8月 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4.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5. 公司于 2026年 9月 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三、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说明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00万元,贷款期限 3年,具体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资金储备、资金规划及筹备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六、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 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2. 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 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

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内容;

4. 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实施回购股份的,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 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

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七、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

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 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根

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3.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

内实施上述计划,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五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