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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创视讯: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264证券简称:佳创视讯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2026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1栋A座1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坤江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5人,所持股份85497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9.8436%。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93人,所持股份5170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1%。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所持股份80326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8.6434%。(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5170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1%。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20491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反对268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4%;弃权23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2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82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3413%;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84%;弃权23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19131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19%;

反对268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4%;弃权374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46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0783%;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84%;弃权3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3%。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520491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反对268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4%;弃权23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2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82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3413%;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84%;弃权23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20391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6%;

反对269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6%;弃权23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2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72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3220%;反对269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77%;弃权23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023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81%;

反对269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13%;弃权75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1.4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254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3.3202%;反对269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77%;弃权756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1%。

关联股东陈坤江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19031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7%;

反对268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4%;弃权384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36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0590%;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84%;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6%。

7、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18331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5%;

反对276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8%;弃权374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566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3.9236%;反对276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31%;弃权37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3%。

8、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551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43%;

反对268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22%;弃权23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45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82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3413%;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84%;弃权23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关联股东陈坤江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5514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43%;

反对268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22%;弃权23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45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82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3413%;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84%;弃权23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关联股东陈坤江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20491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反对268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4%;弃权23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2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82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3413%;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84%;弃权23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11、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1.01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520391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6%;

反对269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6%;弃权23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72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3220%;反对269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77%;弃权23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11.02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520491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反对268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4%;弃权23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2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82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3413%;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84%;弃权23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11.03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520491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反对268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4%;弃权23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2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82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3413%;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84%;弃权23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11.04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520491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反对268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4%;弃权23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027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82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3413%;反对268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84%;弃权23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1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选举陈坤江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70802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8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381333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747%。

12.02选举陈旭昇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63962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18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312930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518%。

12.03选举熊科佳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63862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16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311930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325%。

12.04选举苏振宇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64162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2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314929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905%。

13、《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选举王又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63863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16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311937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326%。

13.02选举陈浩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60263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74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75935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364%。

13.03选举李舜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060563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78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78935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9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恩典律师事务所朱幼林律师、杨邦良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恩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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