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通光线缆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科晶联系电话:021-20262207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丽华联系电话:0571-85783762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是,根据通光线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人在所有重大方面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8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是一致
1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是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6年4月1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2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创业板股票不适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
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不适用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不适用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不适用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不适用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
1.信息披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
不适用
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3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
2.公司内阅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部制度的2025年度内部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不适用
建立和执审计报告等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3.“三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不适用会”运作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4.控股股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东及实际
新公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不适用控制人变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动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
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
5.募集资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存放及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不适用使用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
6.关联交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不适用易
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
7.对外担部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不适用保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4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
8.购买、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不适用出售资产
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9.其他
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对外投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资、风
取得了相关业务协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险投不适用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资、委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托理大问题。
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
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发行人和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公司治
券服务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公司经营及业绩不适用
机构配等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相关资料。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
(包括经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营环境、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不适用
业务发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展、财务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状况、管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
5理状况、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核心技术存在重大问题。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履行未履行承诺的原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承诺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的承诺是不适用
2.关于资金占用的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4.关于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是不适用
6.关于填补回报措辞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经销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对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深交所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
6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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