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6证券简称:兴源环境公告编号:2026-052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担保一:
公司控股子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三源”)因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富美乡村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琼中PPP项目”)建设需要已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琼中支行”)申请项目融资90000万元。应农发行琼中支行要求,公司已为鑫三源在农发行琼中支行的借款提供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3559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2019年5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孙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关于公司为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追加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截至目前,鑫三源在农发行琼中支行的实际借款余额14316.75万元。为缓解项目贷款分期还本的资金压力,鑫三源拟向农发行琼中支行申请调整每期还款本金,调整不涉及总还款本金、还款时间、还款期限。应农发行琼中支行要求,公司拟为鑫三源在农发行琼中支行的上述融资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由本金及其利息、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559万元调整为本金及其利息、
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担保期限以签署的合同为准。如鑫三源新增其他融资借款,公司将另行提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占用前述担保额度。
担保二:
为更好地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至双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双碳”)已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额度,用款主体为新至双碳直接或者间接持股50%以上的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主体”)。应嘉兴银行要求,公司拟为被担保主体在嘉兴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一:
1、基本情况
名称: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11-26
注册地址:琼中县营根镇虎头路35号水务局综合楼3楼
法定代表人:曾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务领域投资及投资管理;污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水
资源管理技术、水处理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生态工程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水环境处理工程设计、施
工、管理,污水处理厂运营和管理,自来水厂运营和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设备及材料、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出口、代理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鑫三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三乘三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鑫源水务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鑫三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三源资产总额88616.56万元,负债总额
98004.39万元,净资产-9387.83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
额-2734.95万元,净利润-2734.95万元,以上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鑫三源资产总额89347.91万元,负债总额99338.81万元,净资产-9990.90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
利润总额586.20万元,净利润586.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被担保人二:
被担保主体公司将根据储能项目具体推进情况进行设立,信息以最终工商信息登记为准。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鑫三源在农发行琼中支行的融资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由本金及其利息、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559万元调整为本金及其利息、
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担保期限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拟为新至双碳直接或者间接持股50%以上的公司在嘉兴银行的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了保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目前,公司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660699.00万元(对同一授信事项提供的多主体重复担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97.36%;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58347.13万元(对同一授信事项提供的多主体重复担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47.75%。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山西水投艺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1283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5.83%,为宁波兴奉国业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余额3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1.19%,为宁波市兴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余额
2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79%,为宁波财丰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01.98%,其余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母公司和子公司间及子公司相互间担保。公
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