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有关事项客观地、独立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路加,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工学硕士学位。曾受聘于多个地方政府担任外部顾问,参与区域绿色发展顶层设计,为多家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开展战略咨询。曾任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商务咨询部总经理、战略规划部经理。现任启迪瑞景能源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院长,北京市密云区密云水库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中心法定代表人,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APEC 外部专家,北京可持续发展教育协会副会长,美国能源工程师协会注册能源管理师,清华大学自动化系系友导师。
2019年5月20日至2025年1月22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应出席次实际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表决情况出席次数数次数次数路加1100同意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实际出席委托出席独立董事缺席次数表决情况数次数次数战略委员会路加1100同意提名委员会路加1100同意
三、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认真审查董事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工作经验、职业素养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被提名董事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提名、审议和选举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路加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