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兴源环境: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266证券简称:兴源环境公告编号:2026-048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一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邬永本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204552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

1938951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人,代表股份10657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9%。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743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79%;反对36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0%;

弃权1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49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627%;反对36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81%;弃权1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2%。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747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99%;反对36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0%;

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5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012%;反对36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81%;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7%。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731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21%;反对36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8%;

弃权1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3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501%;反对36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207%;弃权1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2%。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799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64%;反对456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36%;

弃权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0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046%;反对456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681%;弃权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73%。

5、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774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42%;反对45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62%;

弃权2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8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710%;反对45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264%;弃权2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99814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38%;反对45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62%;

弃权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2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463%;反对45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264%;弃权1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73%。

7、审议通过《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续签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99602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801%;反对46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0%;

弃权2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0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572%;反对46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772%;弃权2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56%。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633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949%;反对46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82%;

弃权2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3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405%;反对46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52%;弃权2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4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9、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785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92%;反对46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3%;

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9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667%;反对46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026%;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8%。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99765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95%;反对46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0%;

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87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800%;反对46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893%;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