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7证券简称:尔康制药公告编号:2025-052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
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工业园北园开元大道工业路一号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帅放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13名,代表股份1011948647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49.061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名,代表股份9914992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07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09名,代表股份204494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914%。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10人,代表股份
253869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308%。
(5)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股东股份总数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出席会议的股东
1011948647100508147499.3214%66897730.6611%1774000.0175%
及股东代表
其中:中小投资者253869371851976472.9500%668977326.3512%1774000.6988%本议案表决通过。
2、《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股东股份总数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出席会议的股东
1011948647100471187499.2849%70552730.6972%1815000.0179%
及股东代表
其中:中小投资者253869371815016471.4941%705527327.7910%1815000.7149%本议案表决通过。
3、《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有效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股东股份总数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出席会议的股东
1011948647100426386799.2406%75431800.7454%1416000.0140%
及股东代表
其中:中小投资者253869371770215769.7294%754318029.7128%1416000.5578%本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有效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股东股份总数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出席会议的股东
1011948647100221067499.0377%96124730.9499%1255000.0124%
及股东代表
其中:中小投资者253869371564896461.6418%961247337.8639%1255000.4943%本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股东股份总数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1011948647100520417499.3335%65554730.6478%1890000.0187%股东代表
其中:中
253869371864246473.4333%655547325.8222%1890000.7445%
小投资者
本议案表决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熊林、邓争艳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