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自治文件,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5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监督和指导经营管理层按照公司战略要求推进各项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1818446.8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3.09%;
营业利润1198411.4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2.55%;利润总额5532135.9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9.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534314.7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4.6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853026.7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30.68%。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投资者管理情况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构建良好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规范信息披露以及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主动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公司召开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1、公司股东会召开情况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通过的议案
1、《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年度6、《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12025-05-09股东大会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8、《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9、《关于2025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独立董事制度》
2.04《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年第一
2.05《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次临时股东2025-09-09
2.0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会
2.0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9《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10《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1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3、《关于废止〈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年第二《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申请办理一照多址暨修订<公
3次临时股东2025-11-13司章程>的议案》会
2025年第三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次临时股东2025-12-30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
2、董事会召开情况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8、《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9、《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第七届董事的议案》
1会第十次会2025-04-14
10、《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议
11、《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12、《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13、《关于2025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4、《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议案》
15、《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6、《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7、《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
2会第十一次2025-04-24《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修订〈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3.1《股东会议事规则》
3.2《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七届董事3.3《独立董事制度》
3会第十二次2025-08-203.4《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会议3.5《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3.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9《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3.10《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3.1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4、《关于修订及制定〈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4.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4.2《总经理工作细则》
4.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4.4《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4.5《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4.6《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4.7《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4.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4.9《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4.10《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4.11《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4.12《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4.13《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4.14《子公司管理制度》
4.15《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4.16《内部审计制度》
4.17《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4.1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4.19《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4.20《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4.2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4.2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4.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4.2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4.25《市值管理制度》
4.26《印章管理制度》
4.27《舆情管理制度》5、《关于孙公司拟签订〈委托加工框架合作协议〉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七届董事2、《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申请办理一照多址暨修订
4会第十三次2025-10-23〈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会第十四次2025-12-122、《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3、《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
6会第十五次2025-12-30《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执行了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相关事项。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三个专
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设定的职责范围运作,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意见。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中有2名独立董事,其中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并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025年,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报告审阅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认为公司相关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错报情形。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核,并审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建设、风险识别评估、内部监督机制等方面工作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各环节风险得到有效管理与控制,符合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自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后,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内部制度要求,依法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经审慎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违规情形。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超过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阅,认为相关薪酬标准与发放均符合公司规定及监管要求;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重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此外,对变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确保相关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及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论证,审议通过了《2025年经营方针目标》,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与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夏明会(已离任)、谭骅、罗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在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和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四)公司治理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5年度,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根据《公司法》及
配套制度规则的相关要求,修订和制定了《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完成了取消监事会等工作,提升了公司管理效率与治理质量,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状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2026年董事会工作方向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
中的中心作用;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履职;
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实施公司发展战略;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加强董事履职能力方面的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优化公司战略规划,进一步实现公司的健康发展。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