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夏明会作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建光电”)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夏明会,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现为广州大学会计系教授、广东华南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亲自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
应出席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召开股东会出席股东会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次数
550044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责。2025年度,本人共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报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制度修改完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委员会会议,未发生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形。2025年度,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及变更独立董事等事项。本人日常密切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其他委员共同督促公司认真开展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履行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定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重点,以内控合规性、有效性、风险控制为基础,应用内控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实地调研等方式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实践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定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座谈、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基于自身专业对公司年度预算等财务事项提出建议。就公司发展前景、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探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本人深入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新发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总体评价及建议
因在公司连续任职将满六年,本人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离职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夏明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