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人民币伍亿肆仟玖佰壹拾壹万叁仟伍亿肆仟陆佰玖拾柒万伍仟捌佰
捌佰贰拾伍元(¥549113825.00)。贰拾玖元(¥546975829)。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
54911382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4697582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