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第一百零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本次《公司章程》条款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