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证券简称:华宇软件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座 25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颖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4人,代表股份213656112股,占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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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8904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4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9人,代表股份94751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7人,代表股份19551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7人,代表股份19551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83%。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524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62%;反对4107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26%;弃权238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0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679%;反对4107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100%;弃权238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2%。
2、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484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74%;反对4108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1%;弃权630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379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623%;反对4108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2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151%;弃权630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6%。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520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44%;反对4123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01%;弃权116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16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489%;反对4123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913%;弃权116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
4、逐项表决审议通过《2026年董事薪酬》
4.01审议通过《2026年非独立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407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13%;反对4232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11%;弃权16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2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684%;反对4232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83%;弃权16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4.02审议通过《2026年独立董事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391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39%;反对4248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85%;弃权16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87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871%;反对4248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96%;弃权16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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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168830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45%;反对3802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22%;弃权229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26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355%;反对3802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470%;弃权229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5%。
关联股东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数量为41000000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堃、梁旺雄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
东会人员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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