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证券简称:阳光电源公告编号:2025-090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高级副总裁赵为先生,副总裁陈志强先生,副总裁彭超才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陆阳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田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高级副总裁赵为先生,副总裁陈志强先生,副总裁彭超才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陆阳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田帅先生(以下简称“相关人员”),计划自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
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131200股、27500股、10500股、10500股,合计不超过32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1%(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下同)。
近日,公司收到相关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关人员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占总股本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万股)比例(%)
赵为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9月3日114.5015.000.0073%
陈志强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11月13日188.6513.120.0064%
彭超才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8月26日97.442.750.0013%
陆阳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11月13日191.321.050.0005%
田帅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11月17日185.751.050.0005%
合计32.970.0161%
注:(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授的股份(包括前述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股数占总股本(万股)比例(%)(万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990.64000.4826%975.64000.4753%
赵为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7.66000.1206%232.66000.1133%
有限售条件股份742.98000.3619%742.98000.3619%
合计持有股份56.70000.0276%43.58000.0212%
陈志强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17500.0069%1.05500.0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42.52500.0207%42.52500.0207%
合计持有股份11.02500.0054%8.27500.0040%
彭超才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5630.0013%0.0063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8.26870.0040%8.26870.0040%
合计持有股份4.20000.0020%3.15000.0015%
陆阳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5000.0005%0.000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3.15000.0015%3.15000.0015%
合计持有股份4.20000.0020%3.15000.0015%
田帅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5000.0005%0.000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3.15000.0015%3.15000.0015%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相关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