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证券简称:阳光电源公告编号:2025-094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向员工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0%(该借款总额在每年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后调整)的自
有资金为员工提供无息借款,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为规范员工借款的执行管理,公司修订并不断完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更好地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为员工安居乐业、紧急医疗、继续教育等情况提供资金支持,缓解员工资金周转困难,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员工提供借款并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披露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实施期限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员工提供借款并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决定继续向员工提供借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2、借款用途:用于员工继续教育、在工作地购买家庭唯一自住商品房、员工本人或家属(配偶、父母、子女)重大疾病或其他紧急医疗。
3、借款总额:无息借款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0%(该借款总额在每年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后调整),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
4、借款期限:每位员工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含),具体借款期限以公司
与员工签订的《员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自公司发放借款之日起算。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借款利率:无息借款。
7、审批程序:本次提供无息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无息借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其他事项说明:本次提供无息借款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无息借款被资助对象为与公司(含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被资助对象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授权事项
公司将与借款员工签订《员工借款协议》,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时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向员工提供借款事宜。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本次公司为员工提供无息借款事项的主要风险为申请借款的员工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就借款事项,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员工借款协议》,明确借款员工的还款计划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对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若借款员工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公司将根据相关约定进行处理,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的权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员工提供借款并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无息借款,能稳定公司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规范员工借款的执行管理,公司修订并不断完善《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位级别、员工的履约能力等因素,相关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员工提供无息借款事项。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7881.44万(不含本次借款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借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其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亦未发生其他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