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证券简称:阳光电源公告编号:2026-036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仁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85人,代表股份922875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320%(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下同)。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4人,代表股份632079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0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11人,代表股份290796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2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682人,代表股份291317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521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11人,代表股份290796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6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459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5%;
反对88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5%;弃权5354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900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36%;反对88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5%;弃权5354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559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
反对89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弃权4219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01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3%;反对89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9%;弃权4219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8%。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652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4%;
反对87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弃权3497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94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00%;反对87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9%;弃权3497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475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3%;
反对898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5017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917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93%;反对898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5%;弃权5017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4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2%。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5748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756%;
反对96439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99%;弃权
6872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90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593%;反对96439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1047%;弃权6872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9%。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614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3%;
反对87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弃权3847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056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70%;反对87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9%;弃权3847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5979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006%;
反对96200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40%;弃权
6959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42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385%;反对96200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0226%;弃权6959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9%。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4020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33%;
反对2661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38%;弃权
22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4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246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949%;反对2661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1357%;弃权22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94%。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196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0%;
反对1322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3%;弃权
3570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638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34%;反对1322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540%;弃权3570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0849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5%;
反对1637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5%;弃权
3882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91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45%;反对1637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622%;弃权3882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09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707%;
反对10098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41%;弃权
785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5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656%;反对10098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4.6647%;弃权7856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7%。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106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827%;
反对100953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08%;弃权
705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6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65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036%;反对100953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4.6542%;弃权705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2%。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102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778%;
反对100978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34%;弃权
7267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61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880%;反对100978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4.6625%;弃权7267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5%。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289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
反对1204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5%;弃权
382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730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53%;反对1204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135%;弃权382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2%。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01提名曹仁贤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851898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34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359%。
表决结果:曹仁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2提名顾亦磊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883671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11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424%。
表决结果:顾亦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3提名张许成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881692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013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630%。
表决结果:张许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4提名吴家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883773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6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215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776%。
表决结果:吴家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6.01提名张磊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885217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3659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731%。
表决结果:张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2提名魏铼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890211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8653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875%。
表决结果:魏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旭超、戴日辛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