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5证券简称:梅安森公告编号:2026-020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2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092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19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8766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72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325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71%。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367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08%。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08005068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809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5324168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43365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83%;反对
7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1%;弃权362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611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800%;反对7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89%;弃权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2%。
2、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4352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3%;
反对7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7%;弃权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627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796%;反对7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32%;弃权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2%。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4323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80%;
反对7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0%;弃权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98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93%;反对7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34%;弃权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2%。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4.01马焰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1738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642%;
反对7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84%;弃权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就本议案的审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马焰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98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12%;反对7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65%;弃权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3%。
4.02胡世强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64022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30%;反对7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33%;弃权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就本议案的审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胡世强回避表决。该项
议案获审议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98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12%;反对7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65%;弃权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3%。
4.03刘航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63919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14%;
反对6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67%;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9%;就本议案的审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刘航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683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217%;反对6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9%;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4%。
4.04郑海江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63951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16%;
反对6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62%;弃权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就本议案的审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郑海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68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205%;反对6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9%;弃权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6%。
4.05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64408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90%;
反对6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5%;弃权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68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205%;反对6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72%;弃权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3%。
4.06叶立胜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同意5476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62%;
反对6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3%;弃权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就本议案的审议,叶立胜作为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表决票已从前述表决情况统计数据中剔除,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下同)。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222%;反对6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97%;弃权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1%。
4.07周和华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
同意64408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90%;
反对6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5%;弃权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68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205%;反对6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72%;弃权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3%。
4.08金小汉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
同意64408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90%;
反对6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5%;弃权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68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205%;反对6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72%;弃权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3%。
4.09张为群先生2025年度薪酬确认
同意64408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90%;
反对6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5%;弃权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68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205%;反对6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72%;弃权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